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法发〔2005〕366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卫法发〔2005〕36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