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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文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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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烟台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招政办发[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文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目前,由于我市部分部门和单位对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文规范不甚了解,造成所行公文格式不规范、主题不明确、文种使用不当、文稿粗制滥造,报送程序不当等现象时有发生,对市政府的政令畅通和会议文件精神上呈下达、民意社情的上报都造成不必要的延迟和误报漏报。为切实加强公文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确保及时、安全、不误时、不误事,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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