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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联审程序促进项目落地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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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联审程序促进项目落地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联审程序促进项目落地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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