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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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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05]9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机构、队伍、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我市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省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要求,现就加强我省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公益性事业。当前,随着造林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全省森林防火任务日益艰巨,但是基层组织机构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森林防火事业的发展。近年来,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和损失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损失。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乡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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