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实现建设和谐潜江的目标。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我市弱势群众生活现状,现就建立我市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思想。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以加强社会救助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创新为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富裕型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构建以生活救助为重点,以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三)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社会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必需的投入。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尽其职,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各项救助。 二是全方位、广覆盖原则。城乡救助体系的建立,要面向城乡、面向各类贫困对象,做到城乡统筹,整体推进。 三是依据政策、分类对待原则。根据各项救助政策的规定和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实际状况,采取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 四是管理规范、网络健全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台账和电子档案,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市、镇、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组织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