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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田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43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田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三明市人民政府, 大田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大田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明政文(2005)68号)和省环保局《关于大田大仙峰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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