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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5〕16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1
【实施日期】 2005-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郑政文〔2005〕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豫政(2005)3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我省及我市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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