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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保险业加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浙江省保监局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4)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我市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有市级保险公司11家,县级以上保险机构32家,保险营销服务网点81个,从业人员3300余人,保险业务遍布各乡镇(街道)。2004年,全市保险业共承保企业1242家,家庭48620户,机动车辆5万多辆,各类人寿保险330.62万人次,保险业务收入7.55亿元,保险深度3.6%,保险密度为778元,赔偿财产损失1.23亿元,赔给付各类人身险0.57亿元,发挥了保险业在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功能,起到了促进改革、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和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出,同时也对保险业扩大服务领域,加快发展步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平安舟山的现实需要,是扩大累积建设资金、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渠道,是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保险业更快更好发展。
  二、促进我市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核心,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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