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教师[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见附件,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师德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连同《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江苏的师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爱国守法、爱生乐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江苏教师队伍的主流。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要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最关键的是建设一支“师德高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