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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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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办〔2005〕20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属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 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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