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努力缓解我省能源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推进“绿色广东”建设,现就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一项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我省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环境承载力弱、经济和人口总量大、城市持续超常规发展,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改变,长此以往难以为继。近年来出现的电、煤、油、运等紧张状况,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冲击,能源、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最大制约。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起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框架和分阶段推进计划;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机制初步建立;建成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城市;逐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四)具体目标:力争到2010年,我省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耗能的年均节能率为22%;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200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8%,全省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60%;耕地面积保持在32577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28468万公顷;万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在486千克以内,万元GDP的COD排放量控制在365千克以内,50%的大中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20%。 二、大力节约能源,建设节能型社会 (五)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工程。编制《广东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近期要加快推进我省热电联产项目规划编制工作。2005年启动并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关节能、绿色照明、能源利用监察(测)能力建设等七项工程。 (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广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强节电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69号)。积极开展大电力用户的能效评价工作,推行电力保障自愿协议,逐步建立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 (七)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10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跟踪和指导,督促企业提出具体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收集和分析全省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基础数据,定期发布全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八)实施项目能效评价制度。对重点耗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审查,达不到最低效率标准的项目,不予核准和备案。近期选择水泥、热电等重点耗能项目开展试点。 (九)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粤办发(2005)17号),重点抓好政府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设备和产品,节约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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