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 第一条 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事项终结是指信访事项经依法处理、复查或者复核后,该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