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宜春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意见》(赣发[2005]10号)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试点先行”的要求,守住机构编制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