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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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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总工会  
【发文字号】 苏劳社医[2005]15号、苏财社[2005]96号、苏工保[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
苏劳社医[2005]15号、苏财社[2005]96号、苏工保[2005]20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切实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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