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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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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一主三化”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区域经济特色化,促进农民收入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结合我市核桃产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核桃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核桃产业是我市的一项优势产业,是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大力发展核桃产业,不仅符合我市自然条件,也切合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更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既是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具体化,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重要举措,对于发挥资源潜在优势、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生态改善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核桃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规划任务
  (一)指导思想
  加快核桃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一主三化”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快基地建设和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抓住科学管理、加工转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关键环节,统筹社会各方力量,打造“汾州核桃”市场品牌,全面推进核桃产业持续、快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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