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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建筑节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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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5〕6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建筑节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快我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和实施建筑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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