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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净化大中院校、中小学周边环境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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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净化大中院校、中小学周边环境的通告
为规范我市文化、服务、娱乐、治安秩序,净化我市大中院校、中小学周边环境,深化大中院校、中小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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