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5]7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工商局《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尤其是对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