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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5〕118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9月12日
 
  附:
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遵循原则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组织体系框架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3.2 火情报告
  3.3 预测与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基本响应程序
   4.3 指挥与协调
  4.4 新闻报道
  4.5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济
  5.3 保险
  5.4 火案查处
  5.5 工作总结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3 应急队伍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医疗卫生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8 经费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7.2 培训
  7.3 演习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9 附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3 市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 2.2 组织体系框架
  
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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