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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通质监局南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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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5〕100号
【发布日期】 2005-09-13
【实施日期】 2005-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通质监局南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南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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