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发﹝2005﹞17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3
【实施日期】
2005-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城市绿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