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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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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发﹝2005﹞17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3
【实施日期】 2005-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为加快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城市绿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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