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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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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瓯政[2005]综8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3
【实施日期】 2005-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建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瓯政[2005]综82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从2000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市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和调整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仍然存在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合理清理审批项目工作进度偏慢、保留的审批项目底数不清、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的上下衔接与后续监管不到位、审批配套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措施不完善、审批工作效率还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2005]1号),巩固和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现根据今年4月29日召开的全国、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省上以及南平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行政审批项目既包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也包括行政机关对其它机关或者对其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当前,各部门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要在前一段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目前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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