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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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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05]13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5]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梧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全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调整梧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朱育兆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小洪和市公安局局长陈国担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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