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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25度以上山坡地毁林开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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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海府[2005]93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25度以上山坡地毁林开垦的通告

为制止毁林开垦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的森林资源,现就在25度以上山坡地毁林开垦问题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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