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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确保"十一"国庆节以及秋冬季节转换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保证本市各项政治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结合国家质检总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函[2005]658号)、《关于落实〈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有关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5]618号)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就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从即日起至9月底前,开展以确保"十一"国庆黄金周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如公园、车站(包括机场和码头)、大型购物场所、宾馆饭店、旅游和娱乐(浦东新区质量技监局应加强对嘉年华游乐设施的安全监控)等公共场所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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