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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企业失信惩戒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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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企业失信惩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05]71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企业失信惩戒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嘉峪关市企业失信惩戒实施意见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防止严重诚信危机的发生,不断改善我市工商企业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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