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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哈政办发[2005]1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哈尔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内各类金融风险,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金融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以“一行三局”为核心,建立健全防范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金融风险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金融安全、稳定、健康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统一领导原则。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后,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金融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各有关部门处理金融风险事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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