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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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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5〕94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05年是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数量继续以较大幅度增长的一年,预计全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总数达12590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5)3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落实国家、省、市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的力度,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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