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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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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5]146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九月九日)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市政府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规范肉类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畜禽肉品安全问题,堵源头,端窝点,严准入,强监管,构筑诚信生产、安全加工、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畜禽肉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畜禽肉品经营企业严格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禽类屠宰行为,抓好畜禽肉品源头治理;加强集贸市场、超市管理,严格畜禽肉品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肉品经营网点;加大对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的监督力度,把好畜禽肉品加工使用安全关;严格实行畜禽肉品经营、禽类屠宰备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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