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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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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5〕89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2005年8月19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兰州市永登县中川镇。为鼓励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投资兴业,产业园在执行国家和省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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