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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县(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县(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县(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5)10号)和省局《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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