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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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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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