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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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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人专[2005]15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管理,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水平,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秩序,促进我省房地产中介行业和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
 
浙江省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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