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5]082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

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工作,解决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低收入家庭住房过渡性安置问题,根据《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04)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配租经济租赁房条件的家庭,通过住房市场选择租赁住房,并由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向其发放租房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