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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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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44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国务院批准,我省陈绍潘等53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2004年度政府特殊津贴,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表彰和津贴发放工作,并结合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战略,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激励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团结奋进,开拓进取,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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