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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确认全省国省道干线公路危险品运输常规、备用及禁止通行线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公通字〔2005〕99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确认全省国省道干线公路危险品运输常规、备用及禁止通行线路的通知
 
  为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给周边带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第77号部长令)的规定,针对我省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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