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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下阶段经济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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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办〔2005〕210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下阶段经济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农业、工业、商贸、财政、金融运行良好,市场物价稳中趋降,城镇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工作有序进行。但是,进入7月份以来,洪灾对农业、工业的影响逐步显现,尤其是投资不足问题明显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全面完成,现就进一步做好下阶段经济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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