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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保监局关于建立宁波市保险业气象灾害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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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甬保监发〔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保监局关于建立宁波市保险业气象灾害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市级财产保险机构:
为实时掌握我市保险业在台风等气象灾害中的报损及赔付情况,切实发挥保险服务经济的重要作用,减少灾害损失,树立保险业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现建立宁波市保险业在遭受气象灾害时的信息报送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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