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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发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综合措施,强化源头监管,抓住关键环节,严肃惩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体现了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坚强决心。为认真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促进我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有关问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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