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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山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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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乳政发(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山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现将《乳山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
乳山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老年人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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