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涉农区市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任务落实和目标的实现,认真落实资金和及时组织资金供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卫生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51号)(以下简称《三年规划》)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5~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53号),为确保《三年规划》任务落实和目标的实现,认真落实资金和及时组织资金供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资金,是指用于《三年规划》建设并经市政府批准的银行贷款和列入市基本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