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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府办发[2005]123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5]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政府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改进政府工作和加快我州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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