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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先进地区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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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铁政办发[2005] 72 号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实施日期】 2005-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先进地区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先进地区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
 
铁岭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先进地区五年规划

  为加快铁岭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铁岭经济的支撑作用,紧紧围绕建设诚信铁岭这一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信贷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协调推动、部门配合、银企共同参与的良性治理机制,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为突破口,以全面推进企业征信、评信为中心,以政府主导、银企互动为手段,以建立信贷诚信体系为目的,以政府诚信带动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和金融诚信,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信用环境,提升对资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稳步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目标
  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预期目标为:
  ——从2004年开始,争取利用5年时间,使全市信用状况得到根本性转变,良性金融生态环境基本形成。具体为:初期2年为全面铺开、全力推进阶段;中期2年为巩固、提高、完善阶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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