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七届(2005)西博会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卫发〔2005〕282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西博会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我局拟定了第七届(2005)西博会公共卫生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第七届(2005)西博会活动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的任务分解,并结合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第七届(2005)西博会公共卫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西博会组委会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第七届(2005)西博会的卫生安全,根据西博会组委会和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共卫生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加强监管"的工作原则,按照公共卫生部工作职责,通过组织实施本工作方案,力争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1、根据组委会和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为西博会重要来宾和领导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加强大型活动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监督监测,指导项目举办单位和接待单位加强公共卫生管理,落实卫生监督管理措施,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配备医疗急救人员、车辆和物资,落实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大型重要活动现场医疗救治服务; 4、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预警,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西博会组委会公共卫生部由下列人员组成: 部 长:邬丽娜(杭州市卫生局局长) 副部长:王明法(杭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邬丽娜、滕建荣、王明法、方健国、邬梅庆、岑美仙、汪荣富、蔡一华、金斯、俞平、项海青、李剑、徐雄奎、徐俊锐。 各县(市)、区卫生局成立相应的西博会公共卫生管理组织,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管辖和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西博会活动项目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二)市公共卫生部下设卫生监督、疾病防制和医疗保健救治三个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由杭州市卫生局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直属单位人员组成,按照本工作方案做好各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为做好工作衔接,公共卫生部将按照组委会工作要求,指派专人到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公共卫生部与其他各部、项目单位的工作联系。 各城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市公共卫生部分组,确定专门的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与市公共卫生部的工作联络。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05年10月1日前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卫生监督 1、按照"谁发证、谁管理,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对各活动项目涉及的场馆单位实行市、区分级管理。涉及部队、铁路的场馆单位,由局卫生监督处及时联络,通报并掌握管理信息。 2、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参与西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项目审查,督促项目单位制定完善公共卫生工作预案,确定卫生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确保与公共卫生部进行定向联络。对于确定的活动项目,公共卫生部将提前向承办单位发放《公共卫生部西博会活动项目卫生管理联系报表》,举办单位要提前20天按照联系报表内容和服务需求,及时填表报公共卫生部审查后实施。项目举办者一经确定供餐,应与餐饮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配合做好公共卫生管理。不提供活动项目卫生管理联系报表的,要追究项目举办单位责任。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卫生法规和《杭州市大型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对承担集体供餐服务的宾馆饭店等接待单位实行专灶烹饪、专人制作、专用调味品、专间备餐、专人服务,从业人员每日实行健康申报制度,对接待场馆的承办能力、食宿条件进行预防性监督检查,严格集体供餐菜单卫生审查,推行肉类、蔬菜等食品原料定向采购、索证验收、事前检测和事后留样制度,控制潜在危险食品和不良的加工供餐方式,指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对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接待能力、条件的单位,要出具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接待资格。 餐饮单位接到西博会项目单位预定集体供餐的,应及时向管辖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4、进一步加强盒饭、快餐定点供应、定向订购、定人监管的监管制度。加工单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