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旅游市场环境建设与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树立我州旅游良好形象,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阿坝州旅游市场环境建设要实行“属地管理”的指示精神和四川省关于发展旅游业实施“政府主导战略”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大力加强我州旅游市场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州旅游市场环境建设与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州委、州人民政府将旅游产业确立为全州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以来,我州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旅游市场环境建设和治理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部分旅游企业、驾导人员为追逐眼前利益而不惜损害阿坝州整个旅游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的现象十分突出,尤其是在我州九环线表现甚烈。旅行社低价揽客,宾馆饭店、演艺市场无序竞争,旅游商品市场欺客宰客,驾导人员违规操作等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致使游客权益受损,国家税收流失,投资者利益不保,阿坝州旅游形象不佳。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州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与建设国际旅游精品区的目标极不相适应。因此,各县、各部门一定要从建设国际旅游精品区的高度,充分认识旅游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整治好我州旅游环境秩序,为全州旅游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规范旅行社的组团和驾导人员的带团行为 (一)凡组团进州的旅行社必须服从州、县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旅行社,必须严肃处理。 (二)凡在我州九黄机场接待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必须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旅行社分社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接待旅游团队。 (三)旅行社所租用的旅游车辆必须具备营运资质,手续齐全,并与旅游车公司签定长期合同和趟次合同;日行400 公里以上的旅游车,驾驶员应实行双驾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配合导游规范执业,按团队运行计划运行。 (四)导游管理公司应加强对注册导游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年培训导游不低于56个学时,为导游办理带团有关手续,协调处理好游客投诉。 (五)导游带团时必须佩戴胸卡,严格按团队运行计划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擅自增减服务项目,不得超次超时购物。提供讲解服务时,要严格遵守《民族区域自治法》,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充分尊重中国革命历史,必须准确讲解阿坝州州情、藏羌文化、民俗风情、红军文化等相关内容。 (六)违反有关规定,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游客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辆和驾驶员,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取消其进入阿坝州从事旅游服务业的资格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三、大力加强涉旅宾馆、饭店的经营管理 (一)加强对涉旅宾馆、饭店的价格管理 1.我州旅游沿线的宾馆、饭店客房价格实行由州政府制定旅游旺季最高限价、淡季最低限价方式进行管理。由物价、旅游和不同星级的宾馆、饭店经营者代表组成价格审定小组,科学制定宾馆、饭店淡、旺季最低和最高限价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