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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268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2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在我市城市建设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资源节约和创建节约型社会工作的要求和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筑节能是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能源紧缺问题凸显,已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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