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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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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 〔2005〕 23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建设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完善全市公路交通网络,全面构筑东向发展的快速通道,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我市实际,特就加快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抢抓机遇

  近年来,我市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至2004年底,全市国省道及重要县道总里程达1240.7公里,其中二级以上公路65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148公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周边地区相比,我市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建设仍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公路技术标准低,超期服役路段多,路面状况差,抗灾能力弱,难以适应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公路建设和综合管理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随着公路建设的加快,市级公路部门目前贷款总额已达6.5亿元,加上续建工程资金缺口1.8亿元,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同时,合徐、连霍高速公路的相继开通,致使全市国省道通行费收入骤降60%以上,国省道收费站抵押贷款能力锐减。市级公路部门已难以承担如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公路用土及公路综合管理等工作任务,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

  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东向发展的战略决策,将对沿边地区予以重点支持,这为我们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发展交通事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加快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用好东向发展战略中的难得机遇,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交通网络,为实施东向发展、加快宿州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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