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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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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办[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5]91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更好地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2005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今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全面回顾总结“十五”上海教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规划“十一五”上海教育发展新格局,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发展纲要(讨论稿)》。下半年在完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向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政府其他部门和各区县征求意见,年底完成定稿工作。
  二、统筹规划,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
  1、积极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为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本市幼儿园达标率,下半年加大“园园通”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程度。
  继续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认真做好国家哲学社会“十五”重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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