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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4年度先进民营企业和先进商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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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文[2005]97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4年度先进民营企业和先进商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商会、企业: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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