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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关于规范代理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保监发[2005]147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关于规范代理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为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各市交通局(委):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代理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乘意险)行为,防止采取强行搭售的方式代理乘意险,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对汽车客运站代理乘意险业务提出以下规范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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